曾经离爱情那么近,由于我的粗心和忽略,终于还是擦肩而过。当我想要抓住它的时候,已是“此情可待成追忆,只是当时已惘然。”
进是我大学的同学,同年级同系不同专业。没年新生入学,总会有师兄师姐来人老乡,开学不久的一个周末,在老乡联谊会上,我第一次见到进,除了记得他长得白白净净,戴一幅眼镜,很腼腆的样子,并没有特别的印象。由于初来乍到,大家都很拘谨,相互之间也只是通了姓名,并没有过多的交谈。
此后见了面,我们都以老乡相称。熟悉之后发现,进是个特别开朗,有才气,有上进心的男孩。不仅学习成绩数一数二,而且还是我们系的体育健将,人又长得高大帅气,一时竟成了我们系女生晚上熄灯后谈得最多的男生。因为老乡的缘故,我和进经常会一起聊天,看电影,这让许多女生暗暗羡慕又忌妒。
喜欢舞文弄墨的我,入学不久便在校报上发表了第一篇作品。没想到那天晚饭后,进兴冲冲地敲我们窗户,大声喊:“老乡,老乡,出来一下。”我赶紧跑出去。进扬着一张报纸,兴奋地说:“老乡,你真行,看,你的文章上报了。”和他一起来的男生说:“你老乡已在宿舍里跟我们炫耀半天了,逮着谁让谁看,好像发表文章的是他。”进捶了那男生一下,说:“怎么,服气啊,你有才女老乡么?”看着进眉飞色舞的样子,我心里忽然很感动,被人欣赏的感觉真不错。那晚进请我看电影,说是为了奖励我,还说他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语文学得差劲,不会写文章,因此最羡慕文章学得好的人。
之后,由于我的文章频频见报,引起了校报编辑的注意。大一下学期,我就正式成为很多人羡慕的校报学生记者,并担任校通讯社社长。由于业余时间忙着采访、写稿、组织活动,日子陡然忙碌起来,和进在一起的时间就渐渐少了。但每有文章发表,进照旧回来敲窗户,问要不要他奖励一下,多数情况下是我有事,让他夸张地长叹而去。
于是只有上大课的时候才能和他聊上几句。从大一到大三,每学期都会有一两门课和他们班一起上。因为我爱睡懒觉,上课总是采着点去,于是替我占座便成了进雷打不动的任务。每当我一进教室,进便毫无顾忌地大声招呼:老乡,这里!我便在女生们羡慕的目光中不无得意地坐到他旁边。有时我看小说,或打瞌睡,进便替我记笔记。进写的字写得快而好,我好喜欢,索性找借口让他记笔记,进明知我的小把戏,却毫无怨言。有时候我旷课,进会替我把笔记补上,并且还要给我讲一遍才放心。有一次,室友问我:“你老乡是不是喜欢你呀?有时你不去上课,他就会一会儿望教室门口,一会儿瞅着空座位发呆,也不许别人坐。“我不以为然地说:“什么呀,老乡而已啦,他要有那意思,还不早说了。”室友说:“老乡也不只你一个,怎么就对你那么好?”我还是笑笑:“不可能的,老乡就是老乡,他比我还小呢。”
大三那年,一不小心,两门很难学的专业课挂了红灯,偏巧赶上取消补考,须跟下一届重修。这对我真是一个不小的打击。那一晚,我霜打一样闷在宿舍里,不吃饭也不说话。室友们不知所措。8点多,有人敲窗户,传来进的声音:“老乡,是我,出来一下好吗?”我大声说:“别管我,烦着呢!”进固执地敲着,我一骨碌爬起来,拉开门冲出去,一肚子无名火正没地方发呢。可奇怪得很,一见到进,我忍不住泪如雨下。进扶着我到操场边坐下,拿出一袋蛋糕一罐饮料,柔声说:“我都知道了。明天起我给你补课,保证你通过。现在,吃点东西,好吗?丫头,听话,啊?”委屈至极的我第一次听他没叫我老乡,却也没心思细想,只是靠在他的肩上尽情地哭泣。进一边拍着我,一边逗我:“丫头一向都很坚强的嘛,今儿怎么了,长江决堤了吧?这么多的泪,擦也擦不完呀。”我慢慢平静下来,才感到饥肠辘辘,便狼吞虎咽地吃起了蛋糕。进笑着摇头:“慢点,别噎着,没人跟你抢。”我也扑哧笑了。在进的帮助下,重修终于顺利通过。
日子无声无息地流逝,转眼已到大四。在一个月光如水的晚上,进找到我,说有事,很严肃的样子。我们沿着荟萃湖漫步。进说:“有件事请你参谋一下,也许我要恋爱了。”我吃了一惊,点着他的脑袋说:“没搞错吧,别人薄雾浓云愁永昼大四都忙着分手呢,你还要来个最后的浪漫?脑子进水了吧?和谁呀?”进沉默了一会儿,忽然嬉皮笑脸地说:“和你呀,别人都说我们在恋爱呢,你说我们是吗?”我笑着打了他一下:“别逗了,我们像是谈恋爱吗?哪有恋人之间老是老乡老乡的呀,太不浪漫了吧?老乡就是老乡啊。”进有些不自然地附和着:“就是,老乡就是老乡。”
让我绝对没有料到的是,几天后,进的身边真的多了一位女孩,和他同班,学习很棒,人也很温柔善良。进找我的次数少了,我开始感到莫名的失落和烦躁不安。室友说:“你烦什么呀,你不喜欢人家,总不能不让别人喜欢吧。”是的,我有什么理由烦呢?我们只是老乡呀。可是,想起他刮我鼻子的习惯动作,想起我生日时,他为我点的歌,我为什么会这么心痛?而我,开心时、无聊时、忧伤时,为什么想见的人总是他,为什么在别人面前都很坚强,只在他面前就想哭?太习惯了老乡这个称呼,竟然没有意识到对他的依赖、亲近和信任,其实就是一种爱呀!
忍不住心头的煎熬,我终于去找他,直视着他的眼睛,我想听他说点什么。在幽暗的树影下,进握住了我的肩头,长叹了一声:“她说她喜欢我,喜欢了4年。”我的眼泪夺眶而去,不顾一切地说:“我也喜欢你呀,我也可以对你说呀!”进摇摇头:“可是你现在才说,你身边总有那么多优秀的男生,我以为你不会喜欢我的。”我有些语无伦次:“可是你,你也没说过喜欢我呀。”进有些痛悔:“是的,我没说过,但我一直在做,4年了吧,你那么聪明,我以为你都懂,可你说老乡就是老乡呀------”
都怨我,为什么就没有勇气说出来呢 ?该死的“老乡”,它曾让进离我那么近,现在却要离我而远去。一阵剧烈的心痛让我无法面对进,夺路而跑。我们都太骄傲,太怕受伤害,无论如何,爱是需要表达的啊!
终于到各奔前程的时候了。离校那天,进和女朋友来送我,他女朋友善解人意地远远站着,让进和我告别。进拿出一本精美的笔记本,我翻开一看,里面竟是我4年来发表的全部文章,扉页上贴着我们4年来唯一的一张合影,漂亮的钢笔字写着:上课爱打瞌睡的丫头,爱睡懒觉的丫头,聪明可爱的丫头,一起走过美好时光的丫头,我永远牵挂的丫头。进说:“我复印了一本,想你的时候,我就看它。记住,遇到喜欢的人,千万告诉他!我哽咽无语。
又是4年过去了,进已和女朋友结婚时常会打个电话来问候一声,仍然唤我老乡。每次翻开那本笔记本,心口仍会微微地疼痛,爱情曾经离我那么近,那么近啊!------

摘自《少女之心·芬芳的纸玫瑰》冷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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